枣庄市人民政府

发布时间:2025-04-10 14:01:17   来源:华体会

  拟订城市建设和燃气、供热行业的政策法规、发展规划、改革措施;指导燃气、供热等行业管理工作,负责全市燃气、供热等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。指导城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作;指导城市地铁、轨道交通建设;指导水弹性城市、综合管廊、慢行交通系统、停车设施规划建设有关工作;参与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的策略、中长期规划和计划;会同有关部门研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计划并指导、监督执行;参与研究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;负责行业统计工作和经济运行分析。

  参与拟订建筑业发展改革和建筑市场管理的政策、规划、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;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。参与拟订建筑工程质量、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完工验收备案的政策、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;指导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;指导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;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。制订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指标、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;参与组织工程质量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。指导建筑工程质量事故、质量缺陷的投诉相关工作。

  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市场与质量的监督管理,参与拟订全市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政策、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。参与拟订建筑节能、绿色建筑、绿色建材、装配式建筑、建设科技以及智慧住区、智慧建造等的政策、规划并监督实施。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重点项目以及试点示范。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发展政策,科技项目研发、合作和引进,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工作。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、施工图审查和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工作。负责政府投资大中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作,参与概预算方案的审批。指导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工作。监督实施各种类型的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、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勘测考察设计规范和抗震技术规范。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,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。负责全市城市建设利用外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有关协调工作,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对外招商引资工作。

  参与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;参与镇、乡、村庄规划的编制和指导实施工作;负责历史背景和文化名镇、名村等特色村镇保护和监督的有关工作;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、限额以下乡村住房质量安全工作;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,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。

  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工作,组织编制全市住房建设规划、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;负责房地产市场和物业服务市场监督管理工作;组织拟订稳定住房价格的措施并监督执行,快速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;拟订房地产开发、房屋交易、房屋租赁、房屋面积管理、房地产估价、房屋中介管理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、物业服务行业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;负责拟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并监督实施,参与拟订房屋装饰装修政策并监督实施;负责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;负责制定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服务管理规划以及年度计划,指导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工作;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(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)建设管理工作,承担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关于房产信息核查方面的工作;参与拟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,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、省、市扶持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监督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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